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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點網訊:1月11日,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對外擔保的進展公告。

觀點新媒體獲悉,被擔保人為新湖中寶控股股東浙江新湖集團股份有限公司。2023年1月10日,新湖中寶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寶石支行簽訂了《保證合同》,為新湖集團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1.49億元。

截至目前,新湖中寶已實際發生的對外擔保余額合計228.47億元(不包含對發行美元債券提供的跨境擔保),其中對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間的擔保余額合計178.69億元,對控股股東及其關聯人提供的擔保余額合計30.07億元。

相關資料顯示,新湖集團成立于1994年11月,注冊資本37,738.33萬元,黃偉先生和其配偶李萍女士分別持股53.07%、22.76%;注冊地:杭州市體育場路田家橋2號;法定代表人:林俊波;經營范圍:能源、農業、交通、建材工業、貿易、投資等。

截至2021年12月31日,新湖集團總資產3,087,709.35萬元,負債總額1,475,293.80萬元,所有者權益合計1,612,415.56萬元;2021年度實現營業收入808,104.90萬元,凈利潤65,064.27萬元。截至2022年6月30日,新湖集團總資產3,175,007.83萬元,負債總額1,473,468.54萬元,所有者權益合計1,701,538.29萬元;2022年1-6月實現營業收入404,791.09萬元,凈利潤63,027.39萬元。

關鍵詞: 新湖中寶為控股股東新湖集團提供1.49億元連帶責任擔保